文/左正東 網際網路的出現,始於一九六九年美國的高級研究計畫局網路(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 Agency Network, ARPA Net),之後逐漸向美國盟邦及其他國家擴散,並於一九八六年透過德國魯卡斯大學和大陸兵器工業部計算機應用技術研究所的合作計畫傳到大陸。一九八七年該所研究員錢天白向魯卡斯大學的合作夥伴,發出題為「越過長城、通向世界」的電子郵件,這是大陸的第一封電子郵件。一九九○年大陸向史丹佛研究所的網路資訊中心(Stanford Research Institute -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註冊登記國家代碼域名「.cn」,一九九三年大陸國務院啟動大規模示範網路建設的「金橋工程」,一九九四年大陸與美國雙方達成協議,大陸國內網路和原本由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管理的國際骨幹網路接軌,大陸的網際網路得以加入全球網路系統。 此後,網際網路在大陸快速從少數的科學研究社群向大眾擴散,呈現爆炸性的成長。一九九九年時,全大陸網路使用人口只有約九百萬人,到二○○九年底使用網路人口已達到三億八千萬,超越美國成為全世界最大的網路使用國。同時期,大陸的行動電話使用者呈現同樣快速的發展,到二○○九年九月底全大陸行動電話使用者達到七億二千萬,帶來行動網路使用者一億九千萬。 大陸飛速成長的網路使用人口,也帶動境內相關產業發展。根據大陸政府的統計,二○○八年網路產業規模達到一千五百億元人民幣,其所帶動的軟硬體和數位內容產業則高達二千億元人民幣。全球知名的資訊業巨擎,如微軟、谷歌、雅虎等,紛紛在大陸設置研發實驗室和區域營運中心,快速提升大陸在資訊業產業鏈的分工地位。同時,大陸知名的網路企業如百度和阿里巴巴,則挾著大陸市場的優勢和創新靈活的經營手法,並藉由跨國併購快速擴張,成為全球矚目的網路巨人。 隨著使用網際網路的人口大幅增長,大陸社會也出現驚人的變化。網際網路所帶來的社會變遷,可以分為新文化的創造、自主意識的提升和社會抗議運動的勃興。首先,由於網路善變和多元的特質,通過網路使用所連結的虛擬社群,成為社會中最有創造能力的一群,而其所創造之各樣新興語彙和命名,更是展現其引領風潮之代表。近年來網民所創造的名詞不勝枚舉,如這一兩年出現的「正龍拍虎」、「打醬油」和「范跑跑」等等,創意十足,在網民的熱烈討論之下,成為廣泛轉用的語彙。 其次,隨著網路廣泛使用,人民自主意識也隨之上升,一方面,因為網路對於新事務的高度敏感,標新立異成為網民的主流價值,也引領社會風潮;另一方面,由於網路訊息快速傳播,特定事件發生後,往往能在短時間內獲得廣泛回響,從而激發網民勇於表達自己看法,從而強化民眾的自主意識,和挑戰不公義事件的勇氣。無論是新文化的創造,還是自主意識的提升,對於大陸社會心理都造成莫大的刺激和衝擊,也塑造新時代的價值觀念和行為模式。 伴隨網際網路而來的社會刺激和行為改變,其對於大陸政權的挑戰,展現為社會抗議運動的日益勃興。自二○○七年起,大陸各地的維權示威活動日益頻繁,各種社會抗議事件的訴求,包括爭取勞工權益、爭取農民土地權益、爭取教師權益、爭取投資者權益、爭取拆遷戶補償、反對破壞環境之工廠或開發計畫。其中,尤以與勞工權益保護有關的社會抗議事件特別頻繁,也為了因應日益增加的示威活動,二○○八年的北京奧運還特別設置了示威專區。之所以會有如此頻繁的社會抗議活動,固然受到十七大所提供的特殊政治氛圍、股市震盪和房市物價飆漲等景氣變化影響,但是,網際網路也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在這些抗議事件之中,網路上的公共論壇和知名部落格,往往提供了事件爆發之初的議題討論、抗議示威之前的動員串連和抗議示威之後的報導和聲援等三項重要功能。換句話說,網際網路不但為示威活動的集結搭設舞台,也為示威能否產生效果提供適時的輿論支持。 當然,大陸政府對於快速發展的網際網路既難置身事外,也無法對於網路所帶來的政治和社會變化視若無睹。誠如前述,大陸政府所推動的「三金工程(金橋、金關、金卡)」,是網路初期發展極為關鍵的基礎設施。對於日益多元分歧的網路言論,和伴隨而來的政治社會改造潛能,大陸政府也採取積極的管理措施。 簡而言之,大陸的網路管制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著重於網路系統對外連結的管制。最早的管理規範,是一九九四年二月頒布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該條例授權公安部負責全大陸範圍的電腦系統安全保護工作,並規定具有國際聯網的電腦系統使用單位,必須呈報省級以上公安機關備案,電腦系統安全專用產品的銷售,需經由公安部會同有關單位許可通過。對於網路系統和外國網路相聯結的部分,大陸國務院於一九九七年頒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暫行規定」和「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要求凡電腦網路直接進行國際聯網,必須使用郵電部國家公用電信網提供的國際出入口通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通道進行國際聯網。同時,已經建立的電腦網路,分別由郵電部、電子工業部、 國家教育委員會和中國科學院管理。新建網路則必須報經國務院批准。 第二階段著重於網路內容的管制。二○○○年以後,信息產業部頒布一系列以內容管理為主要的規範對象,包括管理通過網路提供特定資訊、網頁製作或公開性信息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管理以電子布告欄、電子白板、電子論壇、網路聊天室、留言板等互動形式為平台,提供資訊發佈服務的「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和管理從事發布和轉載新聞的「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理暫行規定」。前面兩項辦法由信息產業部或地方電信管理機構審核,後者則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審核。 第三階段則是加強對於網路平台使用的管制。最早是於二○○一年頒布「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辦法」,加強對於網吧的經營許可審批、安全審核、不健康電腦遊戲查處和無照經營的查緝。二○○二年起,大陸開始推動各類網路實名制,包括制定「非經營性互聯網路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要求非營利性網站經營者為個人者,需登記個人證件號碼。使用營利事業場所網路服務的消費者,也必須進行實名登記,網吧業者未就使用者進行實名登記者,將可以罰款或勒令停業。針對大學電子佈告欄,則頒布「關於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校園網路管理工作的意見」,要求各大學電子佈告欄進行實名制管理。二○○五年制定「網路遊戲防沉迷系統實名認證方案」,以確認玩家是否成年和避免玩家沉溺於網路遊戲超過三小時。二○○七年由大陸中國互聯網協會頒布自律公約,鼓勵部落格服務商進行有限實名制管理。 近來,大陸的網路管制措施廣受國際社會矚目,特別是綠壩案和谷歌(Google)案,由於爭議各方的角力,成為大陸與美國雙邊關係的敏感議題。原本預定自二○○九年七月一日起,所有在大陸製造和銷售的電腦均需預裝由工業和信息化部選購的「綠壩.花季護航」網路過濾系統。不過,由於大陸政府大力推廣的措施,引發眾多民眾通過網路意見表達,發起「一日罷上網」,乃至於司法訴訟表達抗議。美國哈佛大學柏克曼網際網路與社會中心,和密西根大學資訊工程系的三位研究人員分別發表報告,指出綠壩軟體的安全漏洞。而美國固橡軟體公司(Solid Oak Software)則指控綠壩剽竊其過濾軟體cybersitter,並向洛杉磯法院提出告訴求償。在眾多爭議之下,工業及信息化部於六月三十日宣布取消強制安裝之規定,但仍鼓勵自發安裝。 另外,二○一○年初喧騰一時谷歌退出大陸的爭議,最初由於谷歌公司宣告受到大陸駭客攻擊,並要求和大陸政府談判,要求取消谷歌中國搜尋引擎的內容審查,否則谷歌將退出中國大陸。儘管美國國務卿柯林頓和商務部長駱家輝分別發表公開聲明,要求大陸展開調查,並保護在大陸外商權益,但未能緩解局勢。 谷歌於三月底將原有谷歌中國的兩域名(google.cn和g.cn)之中的網頁搜尋、圖片搜尋和資訊搜尋,重新定向至Google香港的域名(google.com.hk),並透過其在香港的伺服器,提供未經審查過濾的搜尋引擎服務。不過,谷歌通過轉接香港服務大陸市場的時間並不長,七月初谷歌首席法律顧問對外表示,谷歌將提供新的造訪頁面,不再跳轉香港,以符合中國政府的要求。但與此同時,谷歌也再次強調,將維持不審查過濾的搜尋引擎服務。由於谷歌在大陸的執照於七月一日到期,究竟此舉能否維持谷歌在大陸的經營權,以及谷歌未來將如何回應大陸的經營規範,仍有待觀察。 或許不少人會認為,政府總是追在社會發展後面,嘗試解決科技發展所帶來的變化。這樣的假設忽略了科技發展之初,往往仰賴政府的投資和引導,而早期的投資不但形塑其後來的發展,也讓政府累積足夠的能力去約束和規範科技所帶來的社會影響。大陸的網路發展十分貼近這個說法,而且,大陸政府對於網路社會的發展,展現了積極的介入意願,這是許多其他國家所沒有的。這點可證之於大陸網路常見的挺政府言論,網民廣泛流傳的「五毛黨」(編按:一般指受大陸行政機關僱傭或指導,以網路發表評論為全職或兼職的人員),如果屬實或許有部分貢獻。 同樣不能忽略的,是大陸政府對於網際網路強大的介入能力,這部分是政府長年投入資通產業發展的累積成果,也受惠於大批外商在大陸的投資生產和技術轉移。隨著大陸本地產業的成熟茁壯,大陸政府在網路管制上可以轉而仰賴本地廠商,而不可避免地和在大陸投資外商發生衝突,綠壩案和谷歌案都符合這樣的圖像。不過,長期來說,由於軟體和內容將取代硬體和零件成為資通訊產業的主流,沒有自由的環境,就難有人性化的軟體設計和新穎有趣的內容,這點不但對外商如此,對於本地廠商和消費者更是如此。從這個角度來說,網路自由在大陸,還是值得樂觀以對。 (原文刊於《交流雜誌》第112期 201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