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3日 星期四

蘋果公司算什麼產業?分析師:21世紀的媒體公司

蘋果公司算什麼產業?分析師:21世紀的媒體公司
Apple Inc. (AAPL-US, 蘋果) 現在該分類算是什麼樣的公司?電腦公司?手機大廠?電子巨頭?或許,在 21 世紀的定義裡,它可能已經算是無人可敵的媒體公司。

《MarketWatch》專欄作家  Jon Friedman 撰文指出,藉由 iPad 及 iPhone 上市,蘋果已經可以每周 7 天,每天 24 小時,向人們發布新聞和資訊,由此來看,他們已經是家媒體公司。

Friedman 表示,許多年前他主張 Google (GOOG-US) 不算是媒體公司,因為他們不提供報導及原生的內容,結果受到外界不少質疑,包括《紐約時報》在內,都不支持他的論點。如今,他改變了思考模式,不但認為 Google 已經是個全方位的媒體,更相信蘋果為媒體寫下新的模式。

如果傳統媒體不服這個論點,他們或許該想想,蘋果怎麼樣吃掉了原本該屬他們的午餐。

Friedman 認為,現在媒體成功的核心,在於他們是否提供良好的數位內容。的確,媒體在互動性和影音都有大幅提升,但是,所謂「數位」,並不僅僅是把網站內容推疊起來這麼簡單。更重要的,是他們所投影給消費者的特定態度。就如同 20 世紀末的搖滾樂,它造成文化的演化,從而改變人們思考世界的方式。

由這個觀點來看,消費者不再需要閱讀特定的報紙、觀看電視,就能得到新聞,資訊在今天已經變成一般的商品。在紐約,你甚至從計程車頂的螢幕,就能讀到今天的頭條。當然,還有許多人是由 Facebook 及 Twitter,理解世界發生了什麼事。

Friedman 強調,現在人們還會讀特定的報紙、雜誌,是因為還買得起自己喜好的媒體。但是,印刷媒體卻喪失了自我,它讓產品和自身變得無關,這很不幸,因為長久的過去,新聞業一直靠傳統的方式運作得很好。如今,圖像和互動溝通的進步,讓人們比過去更能取得資訊、進入討論。然而,傳統媒體無法再抓住消費者,這正是問題所在。

Friedman 認為,關鍵在媒體高層要讓他們變得不可或缺,而這就是蘋果 "i" 系列產品最出色之處。媒體該向蘋果多方面學習,包括產品設計、消費者行銷,以及消費者關係等等。

他說,蘋果現在已經不只是一些小產品的製作者,靠著創新的 iPod、iPad,他們每天發送新聞、資訊給上百萬人。人們想要時時刻刻都能置身其中,這正是蘋果給消費者的,這類創新是舊媒體公司必須關注和模仿的。正如同先前蘋果發現的,人們真正想買的不是唱片專輯,而是單首歌曲,所以他們為每首單曲標價販賣,順利獲得成功。

曾經的 4 大媒體-電視、報紙、雜誌及廣播,成功地主宰傳播領域,但是他們過於自滿,完全忽略了數位科技對人們生活的改變。

Friedman 認為,傳統媒體過去誤以為網路只是一時的風潮,之後,又以為蘋果只是在生產一些酷炫的小玩意,這是個巨大的錯誤。蘋果像是個不斷革命的機器,正是這種特性,讓舊媒體無從掌握,造就他們的成功。

Posted via email from George 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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