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8日 星期六

民間崇奉的財神與傳說

財神是掌管金錢與財富的神明,一直都是受人類歡迎的守護神之一。財富是人類共同的需求與夢想,大多數的宗教也都有滿足信徒求財的儀式,在中國大陸、港澳與台灣、東南亞等地民間廣泛尊崇,不同的地區、不同的行業,都會信奉不同的財神。現今能令別人富有的都被稱為「財神爺」,包括構思財政預算案的財務主管、計算薪金的會計、及慷慨解囊的富翁。

到底誰是財神有很多說法,不同的地方、行業也不同。僅列數說如下。

    五路財神:陝西終南山的玄壇真君趙公明,與四名主掌招財納福屬神之合稱,這也是最廣泛的說法。

    比干:《封神演義》中比干為商朝忠臣,天帝憐其忠貞,因無心而不偏私,故封為「財神」,又因為比干是一位文臣,所以也被稱為文財神。

    天官大帝:道教中,三官大帝分司降福、赦罪、消災,其中天官專能降福,華人有「天官賜福」之說。

    土地神:大部分台灣人認為,土地神可以為人民帶來財富。香港也有供奉土地財神的習俗。

    布袋和尚:傳說中彌勒佛化身為布袋和尚,布袋和尚的笑容與布袋,也常被認為象徵歡喜、招財,而視同財神。

    福祿壽三仙:又稱三星,中國著名的三位神明:福星、祿星、壽星,代表吉利。

    端木賜:就是孔子弟子孔門十哲的「子貢」,善於言語,以經商聞名,富至千金。

    范蠡:為越國政治家,後來棄官經商致富,號稱「陶朱公」。

    關帝君:傳說其擅長簿記方法,能保護商業利益。這在台灣、港澳、南洋地區較為普遍。

    和合二聖:又稱「和合二仙」。寒山、拾得兩人為唐太宗時期的高僧,相傳為文殊菩薩、普賢菩薩化身,兩人情感融洽,象徵和睦與「和氣生財」。很多年畫以此為主題。

    鍾離權祖師、呂純陽祖師:又稱「鍾呂二仙」。有一些金礦工人或商人,因相傳鍾離權真人、呂純陽真人師徒二人能「點石成金」(將石頭變為黃金),故奉二仙為保護神、財神。

    沈萬三:民間傳說明朝商人沈萬三致富的原因是因為「聚寶盆」,說沈氏獲得了一隻聚寶盆,不管將什麼東西放在盆內,都能變成珍寶。

    韓信:傳說漢朝淮陰侯韓信發明許多賭博用具,供士兵玩樂。有些賭徒會供奉之,稱其「偏財神」。

    劉海:民間相傳道教全真道祖師劉海,能戲金蟾,金蟾蜍為神物,能吐錢奉人。



《封神演義》一書的說法

依著名神魔小說《封神演義》所載,名叫趙公明,也稱趙公元帥。趙原在峨眉山羅浮洞修道,武王克殷時,因效忠商朝而陣亡,死後被封為「金龍如意正一龍虎玄壇真君之神」,簡稱「玄壇真君」,被民間認為有帶來財富的能力。

「玄壇真君」統領「招寶天尊」、「納珍天尊」、「招財使者」、「利市仙官」四個掌管財富的神祇,合稱「五路財神」。傳說舊曆正月初五,是玄壇真君下凡視察人間之日,故商家常在此日開始營業,結束春節的假期。舊曆三月十五日為真君生日,七月二十二日財神節則為真君得道日。

在台灣民間信仰,玄壇真君被尊稱為「寒單爺」(或寒丹爺)有人認為「寒單」是閩南語中「玄壇」或「邯鄲」的音轉。),相傳「寒單爺」懼冷。每年正月台灣有些廟宇就會舉辦「炸寒單」的活動:請人赤裸半身,手持樹枝,扮演寒單爺的模樣。而信眾即以鞭炮向他丟擲,以讓「寒單爺」感到溫暖一些,並祈求寒單爺的保佑。中國大陸民眾相傳玄壇真君為回回人,不食豬肉。故以燒酒、牛肉祭祀,稱作「齋玄壇」。

另外,《封神演義》中,效忠商朝,卻慘遭妲己奸謀所害而剖心的比干,也被民眾視為財神,且有「此聖無心,故不偏心」的說法。


佛教中的財神

佛教要求信徒去除貪慾,甚至鼓勵拋棄所有世俗財富過著簡樸的出家生活。從教義上來看,佛教教導人們離苦得樂,財富或許能解決人們一些物質上的苦,但只有智慧才能引導人們真正脫離各種痛苦。因此教義上,智慧被視為最高的財富。

可是佛教文化(特別是密教)中卻可以看到許多不同種類的財神,不免令人疑惑。如四大天王中的毘沙門天,就以「財寶天王」著稱。而大乘佛教中的維摩詰菩薩,也是著名居士,家財萬貫,卻樂於救貧施僧,因而更種福田,財富源源不斷;也常是民間佛教信仰的財富之神。

這是因為,佛教雖然教導人們過簡樸和清淨的生活,但在修行的過程中需要社會力量的認同與支持,因此權貴者與富人的護持是非常重要的。釋迦牟尼剛成道的時候因為得到舍衛城給孤獨長者(Sudatta)供養的祇園精舍,才得以建立僧院,後來佛教能傳播到印度和世界各地,也受到各國國王或大施主的支持。

佛教的財富有很多種,從修行的過程來說,修行是條漫長的路,行者如果要專心致力於修行,必須事先準備好足夠的補給,以免補給不繼而中途放棄。補給可大可小,如閉關者短者幾天長者數年,需要補給;讀佛學院四五年、抄寫翻譯經典、建立修行道場等等都需要補給。補給除了自己經營所得外,更多的是要靠他人的支持,因此,佛教認為修行的前期,必須先積蓄福德資糧。

另外還有幾種佛教財神源自於印度或西藏,在佛教的傳播過程中,印度婆羅門教與各種民間信仰中的財神如藥叉神(Kubela)、象鼻天(Ganesa)、財續母(Vasudhara)等,以及西藏和各地的具有財神屬性的神祇,都被組織起來,並賦予佛教上的涵義,成為佛教的護法或本尊。

2012年1月27日 星期五

今天是正月初五。在上海,你會感覺到這個日子比春節還重要。

今天是正月初五。在上海,你會感覺到這個日子比春節還重要。:
(超市就可販賣鞭炮,馬路上可以隨意放炮。1000響鞭炮 18RBM )

今天是正月初五。在上海,你會感覺到這個日子比春節還重要。從初四的傍晚開始,家家戶戶都在鳴放鞭炮,一直到初五的早晨都不停歇,直到放滿整個城市的空氣中都充滿著火藥香為止,而天空顯得比平時混濁了很多。

為什麼整夜都鞭炮不停呢?大約有幾層含義:

第一,南方人在正月初五祭財神。民間傳說,財神即五路神。所謂五路,指東西南北中,意為出門五路,皆可得財。清代顧祿《清嘉錄》雲:“正月初五日,為路頭神誕辰。金鑼爆竹,牲醴畢陳,以爭先為利市,必早起迎之,謂之接路頭。”又說:“今之路頭,是五祀中之行神。所謂五路,當是東西南北中耳。”

在上海,每年的正月初五都有搶路頭的習俗。本來初五是財神的誕辰,但很多人以為接路頭要越快越好,最早接到的才是真神,特別靈驗,名曰“搶路頭”。為爭利市,很多人提前就開始“接財神”,所以從初四的晚上開始,鞭炮就響起來了。當然,有的人比較遵守過去的傳統,認為一定要等到正月初四的子夜,備好祭祀用的各種物品,在正月初五零時零分,打開大門和窗戶,燃香放爆竹、點煙花,對財神焚香禮拜,虔誠恭恭地迎財神。也有的人認為敬財神要爭先,放爆竹要殿後,認為要想發大財,炮仗要響到最後才算心誠,所以要等到別人放完了鞭炮自己再放。還有的人可能本身並沒有太多的想法,就是想跟著大家一塊放鞭炮,圖個熱鬧和喜氣,不同的人心態不同,放鞭炮的時間也各不相同,於是就有了整個城市徹夜不停的鞭炮聲。

第二,送神回去。在中國的大部分地方,除夕夜是要把祖宗請回來過年的。在堂屋的正中,高掛祖宗牌位,燒香上供,每天送上好吃的食品,有不忘祖宗的意思。到了初五,要送祖宗“回去”了,燃放鞭炮請他們一路走好。

第三,農曆新年開張。在過去,過年一般是指初一到初四這幾天,到了初五年就算過完了,很多商店開始對外營業。這是農曆新年的開端,經商的人們總要燃放爆竹,討個吉利。雖然現在國家將年假的時間延長到了7天,有一些商店要初六之後才開門,但也會在初五這天燃放爆竹。

這裡面還有一個說法,正月初五放爆竹,是為了“崩窮”,也就是將“窮神”趕走。傳說姜太公封老婆為窮神,並令她“見破即歸”,人們為了在商店開張的這一天躲避窮神,於是就燃放鞭炮予以驅趕,並把這天稱為“破五”。唐代詩人姚合在《晦日送窮三首》中寫道:“年年到此時,瀝酒拜街中。萬戶千門看,無人不送窮。”

在我看來,今天的人們選擇正月初五放鞭炮,大多數都是延續過去的傳統,營造快樂的年味,給自己的春節生活增添一些喜慶的氣氛。如果要詢問放鞭炮的緣由,很多人可能除了“迎財神”這三個字之外,說不出更多的東西來。如果你要是問他趙公明趙玄壇是誰,說不定還會問出一頭霧水來呢。

春節的標誌是什麼?對聯、爆竹應該是最為顯著的特徵了。貼對聯是一次性的行為,燃放爆竹則可以隨性而至。在吃飯上飯店、走親訪友的禮品直接從商店購買的情況下,最具有傳統春節味道的節目應該就是燃放爆竹了。

正月初五的鞭炮聲,還在劈裡啪啦地響著。

註,下午去廟裡拜拜,票價漲了四倍(原價5RBM),香體積大了十倍,費用貴了50倍。(原價2RBM)拜完在陸家嘴與南京西路的百貨公司參觀過年氣氛的上海百貨公司,拍了許多龍年的吉祥擺設。




























2012年1月20日 星期五

鬼太郎領軍 日本妖怪樂園登台亮相-2012 1/19~4/29 華山1914文創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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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GeGe 鬼太郎的妖怪樂園」主題展覽活動,19日在台北華山文創園區正式開幕,除了展示水木茂的生平介紹與漫畫畫作外,還集合作者筆下的各種妖怪,打造出互動情境模型,栩栩如生地­呈現千奇百怪的妖怪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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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6日 星期一

龍年快樂!上海百貨公司慶祝新年的龍形擺設。 PART2

CLUB GAGA:中國第一風尚夜店(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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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來到了這家位於上海體育館4號出口路近的CLUB GAGA。這家CLUB前年年底開幕的,很新,不久前才慶祝了一周年。據說整間店的裝修花了1000萬RBM以上呢!在這裡夜店稱作酒吧,所以跑夜店叫做泡吧,所以是GAGA酒吧,不是GAGA夜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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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2日 星期四

上海M50創意園區,一趟讓你逛上百家的藝廊,逛到頭暈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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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是一個充滿藝術氣息的都市,有很多的創意園區,提供藝術家很多發光發亮的舞台。除了田子坊,M50是另外一個創意園區,但是它的商業氣息比較弱,也比較偏重純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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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1日 星期三

執業二十五年律師 踢爆司法黑幕

撰文者:林宏達╱商業週刊 第1258期╱2012-01-02

辦過馬特拉案、太電案,張冀明告別法界

執業二十五年律師 踢爆司法黑幕

法庭悍將張冀明打了二十五年的官司,戰功彪炳,卻打不過收錢的法官和不斷變形的法律系統,如今選擇遠走北京,這是他離去前的最後告白。


這是一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面對台灣司法的真實告白。


張冀明,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前合夥律師,台灣知名的訴訟律師。他二○○六年至今,連續獲得「亞洲律師」(Chambers Asia)和「亞太法律服務評鑑——前五百家事務所」Asia Pacific Legal 500選為傑出律師,職業生涯戰功彪炳。


一次次的紀錄,像勛章般貼在他的身上:法商馬特拉公司控告台北市政府案,在他手上反敗為勝,拿下二十億元賠償;湯秀璸控告醫生丈夫殺人未遂案,在他接手後拿下高額和解金;威盛商業間諜案、太電案,他都沒錯過。


張冀明也是台灣律師圈有名的「四大惡人」之一。在股東會經營權大戰裡,他關門跳上桌子舌戰對方律師團的畫面,經常出現;面對上門搜索的檢調人員,他也不假辭色;在他職業生涯裡,還曾三次在開庭時當庭質疑法官有既定立場,審判不公,當場離席抗議,三次卻都勝訴。


他定義自己的角色,是守護當事人利益的「在野法曹」,帶著當事人度過種種司法亂象。


看到法界的怪象

嘆正義難伸,高掛律師袍


今年十二月,張冀明卻收刀入鞘,退出台北市律師公會,沒有律師公會會員資格,他將從此不能再代表任何人進行訴訟。他高掛二十五年歲月打造的「訴訟刀」,遠走北京,發展新事業,離開台北之前,他寫下了《你最好要知道的司法真相》,踢爆他看見的司法黑幕。


司法真相是什麼,就是法官會收錢,檢察官也會軟弱,所有的人都會軟弱啦,收錢只是其中一部分,」張冀明說。法庭上發生的種種怪象,讓他不想再走訴訟這條路。


「正義只是一種理想,它不是現實就存在的。」張冀明無奈,他長於訴訟,但當自己投資的錢被朋友虧空,他都不想上法庭討回公道。因為他知道,上了法院,就是雙方互揭瘡疤的開始,判決過程中,又有太多不可知的變數,要保護自己的權益,與其把力氣花在上法院打官司上,不如花心思好好解決和對方的爭執,把時間花在有生產力的事上。


張冀明在眾達上班的最後一天,在收拾一空的辦公室裡接受《商業週刊》採訪,談他遇到的司法怪象。


怪像一:拿公家錢竟不算貪污


張冀明指出,法律制度有不少漏洞,解釋一變,犯法的定義也跟著變。


以公務員貪污為例,一般觀念裡,只要能證明公務員明知是公家的錢,卻收進私人的口袋,就算貪污。但在特別費案中,竟有人提出「大水庫理論」,認為鈔票是不記名的,即使先放進私人口袋,只要後來又掏出來,用於公務,只要來源是特別費,收支相抵,就不能算是貪污,這種說法竟得到法官採納。


貪污認定都可以這麼有「彈性」,更別談其他的罪,要鑽法律漏洞,更是容易。


怪像二:檢察官任意選擇證據


檢察官為追求個人表現,在重大案件中濫訴,是司法制度中另一怪象。


張冀明曾遇過檢察官傳訊當事人時,一開口就要求被告測謊,但如果當事人通過測謊,檢察官卻不再傳訊,認為測謊沒有證據力,也不再蒐集更多證據,就直接將對方起訴。


最後,那位檢察官得到了國家的傑出獎章,當事人也獲判無罪,律師也拿到了他的律師費,唯一受到損害的,是被告的人權和金錢。


張冀明在書稿中指出,他曾聽過有檢察官在訊問過程中,直接和當事人要錢,甚至還有檢察官的訴狀完全抄襲原告的訴狀,引用證據也充滿錯誤,但仍起訴。「很不公平的是,檢察官起訴,七○%、八○%,都是要判刑的,」如果是一般人自己提起自訴,被告被判刑的機率只有一○%到二○%。


怪像三:非法搜索還要求簽名


張冀明曾遇過調查單位沒有合法的搜索票,就進行搜索,或是搜索票上註明搜索A地點,調查單位卻到B地點搜索,對一般人進行非法搜索,最後再要求對方簽名;有了這個簽名,就能夠把非法搜索合法化


怪象四:不收錢法官未必公正


在法庭上,法官憑自由心證,判斷該採信哪些證據,但是,即使是不收錢的法官、檢察官,也可能因為其他行政機關等壓力,影響判決


張冀明表示,像檢察官面對調查局等其他行政機關移送案,容易有辦案壓力,不起訴,可能會被視為辦案不力。若法官、檢察官長年合作辦案,也可能因為檢察官抓住法官的辦案口味,法官一開始就先入為主接受檢察官提出的證據,認定被告有罪。


張冀明就遇過,他代表某公司和政府機關打官司,一開始法院都願意調查事件真相,要求政府機關提出證據,沒想到,當最後調查出新證據,發現在這個政府單位監管下,竟有二億九千萬元資金流向不明,該行政機關突然變得不願意配合調查,法官也刻意忽略新證據,用「與本案無關」為理由,迅速結案。


在張冀明眼中,司法是一隻變形蟲,不只法條的解釋會變,調查人員的執法方式會變,法官審判的風格也會變,連律師在壓力下,也可能會變形,無法盡到保護當事人權益的義務。


遇到收錢的法官

勝訴的案子,最後變敗訴


最近幾年,張冀明遇到的一個案例,正可以說明司法怪象,如何影響判決結果。


二○○四年,張冀明接到一宗保險理賠官司的委託,委託人原本為海外工廠保了高額產險,工廠發生事故後,委託人要求保險公司賠償新台幣十二億元,保險公司卻以不合合約規定為由,拒絕理賠。


張冀明接手時,委託人一審敗訴,判決書內容多是抄襲控方律師遞出的狀子,對方律師把訴訟的焦點放在鑑定報告上。


張冀明飛到當地蒐證,訪談相關人之後發現,負責出鑑定報告的公司,雖然是由投保人指定,但在出具報告前,保險公司竟然有辦法讓鑑定公司更換鑑定人員,修改報告內容。而且鑑定公司在出具報告前,竟先跟保險公司開會,告知報告內容。這個關鍵證據,讓張冀明二審獲勝。


但案子上訴到最高法院後,張冀明卻遇到他執業二十多年來沒碰過的事。


最高法院採法律審,意思是只審理判決過程適用法律有沒有違誤,不會再重新調查事實內容,並且以保障法官獨立審判的空間為理由,不開庭,也不公佈承審法官的名字。


因為不開庭,張冀明只能透過申請閱卷,得知法官的裁決和對方的訴狀內容,但他申請六次閱卷,六次都沒獲准,最高法院的答案是,「卷宗仍在法官手中,這是秘密分案,我們無法要求法官提供卷宗。」


不能閱卷,無法掌握案情,更無法辯護,張冀明說,「這是我執業二十多年以來,從沒遇過的事。」


沒多久,最高法院發回二審法院重審,第一次法院仍判張冀明勝訴。沒想到,再送回最高法院重審時,最高法院不但退回,更越過不重新調查事實的權限,直指部分鑑定報告內容不可採信,要求下級法院重審。這一次,二審法院順應最高法院意見,張冀明敗訴。


張冀明收到判決書時,才突然發現,判決書上寫明了那位最高法院承審法官的名字,多年前,張冀明的另一位當事人告訴過張冀明,他曾送錢賄賂這位法官。「兩邊都是市井小民(互告)才有正義,碰到財大氣粗的人,正義就很難,」張冀明嘆息,「法條再多,也比不上金條。」


「不要隨便打官司,你的法官不會永遠是好法官。」張冀明指出,司法界仍然有不少清廉認真的好法官,但只要碰到一個壞法官,就可能扭轉你的官司結果。


如果非打官司不可,你一定要用心,」握有證據、看懂法條,這些都還不夠,你更要看懂法庭上的人性百態,才能全身而退




張冀明
出生:1963年

學歷: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台大法律系

經歷: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承辦重要案件:馬特拉案、威盛案、太電案

2012年1月10日 星期二

保衛人體健康的免疫大軍

文/呂怡貞


審稿/徐世達(馬偕紀念醫院小兒過敏免疫科主任、台灣兒童過敏氣喘免疫及風濕病醫學會理事長、台灣氣喘衛教學會榮譽理事長)


人體免疫機制複雜微妙,靠著陣容龐大的免疫兵團在眾多設計精良的機制下並肩作戰,特異性與非特異性免疫大軍彼此合作無間,我們的身體免於內憂外患的侵襲。


免疫系統是守衛個體健康的堅固堡壘,一道道嚴密的防禦關卡、環環相扣的作用機制,幾世紀來科學家逐一解密也每每驚聲讚歎。2011年的諾貝爾生醫獎得主史坦曼確認樹突細胞有著主導人類免疫系統的重要功能(見〈分秒不鬆懈的人體免疫防禦系統〉),推翻了過去認為由淋巴球主導的特異性免疫,是免疫反應中最主要關鍵的看法,重導了幾十年來學界只著重特異性免疫的研究方向。



特異性免疫


若先天性免疫無法有效消滅病原,個體的淋巴球就會產生特異性免疫反應來加強防禦(註1),與非特異性免疫共同作戰。特異性免疫專門針對外來特定抗原(註2),當抗原入侵時會進行辨識,接著啟動淋巴球中的T細胞和B細胞產生一連串反應,過程中產生的抗體為特異性抗體,具有專一性,僅能與該特定抗原相結合;且具有記憶性,往後當同樣抗原再次入侵,會立即產生免疫反應且反應會增強。


特異性免疫可分為細胞免疫與體液免疫,透過相互聯繫發揮作用。細胞免疫由T細胞主導,T細胞是原始淋巴球在胸腺中發育成熟後分化產生,主要攻擊受感染細胞、癌細胞與移植細胞。T細胞根據細胞膜上的特殊受體與功能不同,分成輔助者T細胞(helper T cell)、細胞毒性T細胞(cytotoxic T cell)、調節性T細胞(regulatory T cell)等不同種類。


體液免疫的主角是B細胞B細胞在骨髓組織中分化,受抗原刺激後會釋放出抗體到體液(血液和淋巴液)中,主要攻擊細胞外的病原。一種B細胞只能針對一種抗原產生一種抗體


人體主要免疫細胞與作用

人體主要免疫細胞與作用。正常狀態下,各種白血球在人體內比例約:吞噬細胞佔60~80%,淋巴球佔20~40%;概括來分,前者屬於非特異性免疫,後者的B細胞與T細胞屬於特異性免疫,但彼此間仍有密切的交互作用,樹突細胞為關鍵。


免疫反應過程


人體免疫機制複雜微妙,免疫反應往往不只由一種機制造成,可能同時有多種機制並肩作戰,非特異性免疫與特異性免疫也會有交互作用。馬偕紀念醫院小兒過敏免疫科主任徐世達表示,最新觀念認為前端的免疫機制才是關鍵,由樹突細胞領軍開啟先天性免疫防禦,接著扮演非特異性與特異性免疫的溝通橋梁,最後在特異性免疫裡指導淋巴球如何用最有效的方式殲滅外敵。樹突細胞身兼前線士兵、通訊兵與作戰指揮官的重要角色。


大致來說,當病原體侵入人體,吞噬細胞會進行吞噬,被吞噬的病原體蛋白質在細胞內被酵素分解,吞噬細胞中的樹突細胞與巨噬細胞會將具有抗原的斷片放到自己的細胞膜上,呈現給輔助者T細胞與B細胞,以活化與刺激這兩者,進一步引發特異性免疫反應。樹突細胞的抗原呈現能力較巨噬細胞強大,是最重要的抗原呈現細胞,會分析所吞噬病原體的組成結構,將已正面交鋒過的手下敗將特徵告知輔助者T細胞與B細胞,同時也左右了輔助者T細胞與B細胞分化的形態。


活化後的輔助者T細胞會根據樹突細胞的指令分泌細胞素(cytokine,註3),再去活化自然殺手細胞、細胞毒性T細胞、巨噬細胞以及之前已受樹突細胞上抗原呈現訊息刺激的B細胞等。自然殺手細胞與細胞毒性T細胞會分別執行直接攻擊與毒殺抗原的工作,相關的巨噬細胞則能更容易分解所吞噬的病原體。而輔助者T細胞會再進一步將特定少數的細胞毒性T細胞轉化成記憶T細胞。


而B細胞則會大量複製且分化成漿細胞(plasma cell)與記憶B細胞,漿細胞會根據樹突細胞的指令製造最有效的抗體,是負責大量製造抗體的工廠。當抗體與抗原結合後,會消除抗原的作用(並非直接消滅抗原),例如,佔據原本抗原侵入健康細胞的區域使兩者無法結合,或者,讓帶有此抗原的病原體易受破壞、失去活性或更容易被吞噬細胞所吞噬。


特異性免疫反應具記憶性,當再次遇到同樣抗原入侵,能夠立即辨識且有免疫增強的作用,如記憶T細胞會立刻活化細胞毒性T細胞進行殲滅,記憶B細胞則會大量增殖分化與迅速製造抗體(不需再透過輔助者T細胞),更有效摧毀病原體。


靠著樹突細胞的領導有方以及特異性免疫與非特異性免疫的合作無間,免疫大軍讓身體免於內憂外患的侵襲,如同體內24小時的保全系統,默默持續維護個體健康。


非特異性免疫

(電腦繪圖:姚裕評)


非特異性免疫流程:



  1. 樹突細胞或巨噬細胞吞進病原

  2. 病原的表面抗原被標定後,呈現在樹突細胞或巨噬細胞表面(此功能以樹突細胞的能力最為強大)

  3. 樹突細胞或巨噬細胞以標定的表面抗原與輔助者T細胞和B細胞接合(此步驟為非特異性免疫與特異性免疫連結的關鍵,以樹突細胞的能力最為強大)

  4. 輔助者T細胞再和曾與巨噬細胞接合過的B細胞接合,使B細胞活化

  5. 被活化的B細胞分裂增生,並分化為漿細胞與記憶B細胞,漿細胞大量產生抗體,部份的抗體會附著於記憶B細胞,當下次遇到同樣抗原,可立即分化成漿細胞,直接製造抗體

  6. 輔助者T細胞活化細胞毒性T細胞,直接毒殺病原體

  7. 輔助者T細胞活化自然殺手細胞,直接攻擊病原體

  8. 輔助者T細胞將特定細胞毒性T細胞轉化成記憶T細胞。


註1:魚類以上的脊椎動物才有特異性免疫。

註2:抗原多為大分子蛋白質(但非全部,也有多醣類等),例如細菌或病毒上某個可以被辨認的蛋白質片段,能刺激抗體產生

註3:為可調節免疫反應的訊號蛋白質的通稱;此處的細胞素可幫助免疫細胞活化。


From:科學人雜誌

「Just in Bistro & Wine Bar」新加坡御廚Justin營業到半夜的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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