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5日 星期二

用人唯才,還是德行優先?

  古人有這麼一句話:「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意思是,水太乾淨了,裡面沒有魚;人太精明了,就沒有朋友。

  待人處事,要容納別人的缺點,要「嚴以律己,寬以待人」。若以眼裡容不下沙子的心態看待他人,則每個人都有問題,做為朋友,都不可交往;當成部屬,都不可任用,最後只剩下孤伶伶的自己。

  日本經營大師松下幸之助說過,用人,對於長處要看七分,短處只看三分。而西方這句話更傳神:「你想雇用一個人的手,而他總是整個人一起來的。」這些話說明了,天下沒有完美的人,要享受一個人的優點,就要容忍一個人的缺點。戀愛找對象如此,用人求才也是如此。

  關鍵在於,怎樣的優點大到可以讓你容忍缺點,又是怎樣的缺點小到可以讓你略而不見?這裡面有個比例原則。關於交友、用人的標準,何者是你最在乎的、你最需要或最不能忍受的?

  標準雖然不一,但最大的對比,最為人討論的,就是才與德的關係。我們常說「用人唯才」,這意思有兩層,一是指用人不分籍貫、出身、學歷、外貌,這部分無所爭議。另一層意思是用人只須看有無才能,道德其次。這裡就有得討論了。

  在古代,道德位階高過才學。孔子說:「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驕且吝,其餘不足觀也已。」道德是最高標準,若有不合道德標準,往往因德廢人,因德廢言。

  然而有人向此傳統價值觀挑戰,他就是曹操。

  曹操的形象雖然被《三國演義》抹黑,但也有很多知識份子說起歷史上真實的曹操,還是很不客氣,不但因為曹操曾挾天子以令諸侯,甚且屠殺、鬥爭,另外更因求才態度而受抨擊。

  有人認為曹操用人,只要才能,不問道德。這是冤枉了曹操。

  曹操曾四次下達<選舉令>、<求賢令>、<敕有司取士毋廢偏短令>、<舉賢勿拘品行令>等令,表達他求才渴求的態度。他強調「唯才是舉,吾得而用之」,這些態度,被反對者罵到臭頭。怎麼可以只要有才能,道德操守都無所謂呢?但曹操的認知很清楚,「夫有行之士,未必能進取;進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有品德的人,未必有能力;有能力的人,未必有品德。

  曹操進一步舉陳平、蘇秦為例子。他們可不是什麼忠厚、老實的人,然而他們獻策用計,幫助國君,使國家變強。尤其陳平,曹操兩度提到他。陳平做了什麼壞事?他被詆毀為「盜嫂受金」,說他和嫂子私通,收受賄賂。然而事實證明,盜嫂是無中生有的,而收錢,據陳平辯解,他是個窮光蛋,不A點錢,生活過不下去。但A來的錢,備而不用,若不受重用,退錢走人。劉邦後來相信且重用陳平。陳平果然盡心竭力,成為劉邦左右手。

  管仲更不用說了。管仲發跡前,名聲不好,和好友鮑叔牙合夥,總要在分紅時占便宜。鮑叔牙卻為管仲辯護說是因為有老母要照顧,且在齊桓公前大力推薦。結果在管仲輔佐之下,齊桓公生涯事業推到頂點。管仲的功業,連孔子都贊譽有加。曹操反問:「若必廉士而後可用,則齊桓其何以霸世?」

  曹操手下有位超級謀士,名叫郭嘉,他的行為不加檢束,曾被打小報告,然而曹操非常仰賴他。

  陳平、蘇秦、管仲、郭嘉等人,或許手腳不是很乾淨,有點狡猾,不拘小節,談吐言行不合俗世禮節,卻不是蹂躪鄉民、反覆無常、陷害忠良的小人惡棍。可見曹操對「德」的定義自有一套標準。並非只要才能,不要品德。何況曹操麾下有崔琰、毛玠等以高道德著稱的人才。他只是反對道德掛帥,在他心目中,若才德兼顧最好,若必需二者取其一,才能居上。

  在高度競爭狀態下,能幫助大業的人才,比高道德的聖人要來得有用,為何不用?

  八八水災,重創台灣,執政團隊被罵翻了。看看馬劉團隊成員,外在形象良好,不是貪官污吏,不是粗鄙野夫,但為何救災能力被質疑,遭到冷嘲熱諷?甚且還出現諸如「寧可貪污總統,不要無能總統」的口號?這個時候正好讓我們思考,能力、道德若有所偏,應如何取捨的問題。

                         (羅吉甫200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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