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9日 星期五

我要閃人了!文/劉軒

星期五晚上八點半,你應該正在看電影、跟朋友聚餐、為今晚的約會精心打扮、泡在浴缸裡、讀著一本好書、陪著孩子玩耍、或躺在沙發上發呆...

但此刻,你還坐在辦公室的位子上,早就完成了工作,並且花兩個鐘頭把臉書翻完了、憤怒鳥平息了、MSN上能敲的人全敲了,還是沒法回家,因為...你的老闆還沒走!

這似乎是一個沒有白紙黑字,職員卻心知肚明的規則。放眼望過台北市的辦公大樓,夜裡燈火輝煌,裡面滿是正在加班,卻沒有加班費的員工,而逼迫他們離不開公司的原因,是一個「辦公時數」=「生產力」的詭異邏輯。主管和員工似乎都覺得,加班顯示對工作的認真態度,但老實講,多半的時候任何一方都沒必要待下來。

歐美國家的規矩就不同。員工加班,公司就得給付overtime;要求員工加班是很貴的,所以多半的公司都不會如此要求。但是在台灣,加班費本來就少見,而且幾乎每個我認識的朋友都說,他們在六點下班時間過後都得至少待一個小時,通常因為老闆還沒走。願意在必要的時候工作久一點,固然是一個進取的態度,但坐在位子上等著主管下班是很沒意義的行為,而該是時候結束這種現象了。

在公司待到很晚,並不代表職員的認真,更不代表員工的忠誠。事實上,剝奪他們的私人時間反而對公司沒有好處。有個英文俚語:“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a dull student they say.”  (死讀書卻不玩樂,學生只會呆呆的),這句話對上班族來說,道理也一樣。一群已經精疲力竭的員工,還能腦力激盪出什麼新花樣嗎?眼皮都下垂了,還能有遠見嗎?其實這種傳統的觀念不僅害了公司,也害了社會。

最近,我們一直看到媒體報導台灣不斷下降的生育率。如果這個狀況不改善,台灣未來的人口老化將造成很嚴重的經濟和社會危機。但是如果年輕人每天要加班到晚上十點,哪裡有時間約會?在西方國家,週末是很神聖的,但是在台灣,週末加班也算正常。台灣的年輕男女要如何認識另一半,又如何深入了解對方,走向婚姻?而如果你已婚,在漫長的一天之後,拖著疲憊的身軀回家,「做人」的情趣可能也減了一半。原本可以很浪漫的夜晚,也就在「補眠」的前提下淡淡過去了。

在亞洲,日本人是加班冠軍,也是第一個以特殊名詞來形容過度加班到死的狀況:Karoshi(過勞死)平均每年在日本奪走超過一百個人命。日本與台灣有一樣的低生育率和人口老化問題,而公司的加班文化也很可能是禍首之一。不過日本人也開始改變他們的辦公文化:在2009年,日本最大的金融集團之一開始鼓勵員工在五點就正常下班,而電子產品Canon公司幾年前也實施每星期開放兩天讓員工提早回家的政策,由此鼓勵員工們多花時間培養家庭生活。如果日本辦得到,我們也可以!

我認為台灣的公司文化需要轉換思考模式,以職員的成果來斷定生產力的標準。重要的不是你每天是否早進晚出,而是你的工作效率和水準-Work smarter, not harder。老闆們也應該了解,要求員工加班是無味的浪費,有時反而會扯到自己的後腿;公司應該設定明理的加班政策,並且讓員工知道他們可以時間一到就可以不愧疚地離開。台灣政府也需要強硬一點,好好地實施「週休二日」。無論如何,我希望不久之後,當老闆看到你星期五晚上八點半還坐在位子上時,只會手叉著腰問:「怎麼還在這兒?快點回家啦!」

原文出處:http://www.wo-men.com.tw/article.aspx?cid=29&id=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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