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3日 星期三

為什麼紂王會被描述得如此不堪?

這不得不從紂王本人談起。

《史記•殷本紀》說他「資辨捷疾,聞見甚敏;材力過人,手格猛獸」,自然是個有勇有謀、文武雙全的大丈夫。只可惜,也正因為具備這些過人的才能,他便驕傲自大,聽不進別人意見,有著「矜人臣以能,高天下以聲」的壞毛病,「以為皆出己之下」。



同時,他還有「好酒淫樂,嬖於婦人」的毛病。身為一個君王、一個英雄、一個男人,這些毛病也不算太大的毛病,絕非後人誇張得那麼荒淫無恥。商朝人好酒,喜歡以酒佐餐、聚眾豪飲,這是那個朝代一貫的風氣。從出土器物來看,商朝後期的飲酒器具明顯激增,這表示社會飲酒之風蔚然。也就是說這可能是個嚴重的社會問題,但也不足以亡國。


如果說他的時代刑罰過重,也欠客觀和公正。每個時代都有自己的文化特徵,我們總不能要求他文明執法,用槍決或靜脈注射吧?在此,不妨以事實說明。《尚書.大禹謨》裏載,夏朝已有「五刑」制度和「夏台」監獄。除了砍頭外,那時還有烹煮、醢刑(把人剁成肉醬)、車裂、腰斬、絞殺、燒死、棄市、滅族等各類殘酷的刑罰。也就是說,這些刑罰並不是商紂王獨創的。該不該對他的政敵或罪犯處以這樣的刑罰,那就是司法制度的問題了。


再舉個例子,有助於我們瞭解當時的刑罰。《韓非子》記載:「殷之法,棄灰於公道者斷其手。」這是輕罪重判,當時子貢以為罪輕而罰太重,便去問孔子。孔子卻認為制定此種刑罰的人是瞭解治國道理的。因為如果揚灰時恰遇過路人,使其滿面蒙塵,那此人必定發怒,怒就會鬥毆,因毆鬥罪,按當時法律要滅三族。所以,棄灰於道看來過錯輕,實則重,這樣的重刑很有道理。因此,《尚書.康誥》才會贊曰「殷罰有倫」。這就說明,商朝的刑罰看似野蠻,但有合理之處,符合當時的社會背景。


也就是說,他絕不是無道之君,可他為什麼還是失敗呢?


根據史料分析,除卻諸多不確定因素外,最大的可能就是周武王發動的政變成功有很大的偶然性和投機性。當初紂王殺比干、囚箕子,可能只是政見不同罷了,但對微子(他的親哥哥)沒有防備。後來微子竟背叛了他的兄弟和國家,引狼入室。


實事求是地講,紂王是一個很有作為的君主。當時商朝擁有一支強大的軍隊,他的軍隊都裝備著先進的青銅兵器和盔甲,而且他的作戰部隊中還有「象隊」這樣的特種部隊。


古書上就有「商人服象為虐於東夷」的記載。因此,他的部隊所向披靡,可謂戰無不勝,攻無不克。當時,他有兩個主要的對手,一個是西部的周方國,另一個就是東部的夷人部族。紂王曾在山西黎城與文王惡戰一場,把文王打得大敗(文王被俘,囚於羑里,很可能就發生在這場戰爭中),若不是來自東夷的軍師姜子牙在商王國東部策反東夷作亂,恐怕姬昌早被紂王處死,而不是像史書上所說的那樣被釋放回家。


稍作休整,紂王立馬發兵東夷,計畫一勞永逸地除掉東部威脅,永絕後患。憑著優勢兵力,商軍如秋風掃落葉一般,一直打到長江下游,降服了大多數東夷部落,俘虜了成千上萬的東夷人,取得大勝。從《左傳》記載的時間看,他很可能是在這次征伐東夷的戰爭中,路過有蘇氏部落擄獲了妲己。


但是這場曠日持久的征戰也幾乎拖垮了商王朝。


From:大都會文化‧時事歷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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